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GB50204-2002
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通知
根據(jù)建設部《關于印發(fā)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 [1998] 244號)的要求,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我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該規(guī)范進行了審查,現(xiàn)批準為國家標準,編號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04—92和《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 321—90同時廢止。
本規(guī)范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設工業(yè)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2年3月15日
前 言
要規(guī)范是根據(jù)建設部《關于印發(fā)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1998]244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對《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 301—88中第五章、《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檢驗標準》GBJ 321-90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04—92修訂而成的。
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開展了專題研究和工程試點應用,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實踐經(jīng)驗,堅持了“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原則,并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經(jīng)審查定稿。
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主要內容有:混凝土結構工程及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內容和程序;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要求;涉及結構安全的見證及抽樣檢測。
本規(guī)范將來可能需要進行局部修訂,有關局部修訂的信息和條文內將刊登在《工程建設標準化》雜志上。
本規(guī)范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
為了提高規(guī)范質量,請各單位在招待本規(guī)范過程中,注意總結經(jīng)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注:其他章節(jié)略
附錄E 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
E.0.1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和構件數(shù)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應由監(jiān)理(建設)、施工等各方根據(jù)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2 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shù)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梁類、板類構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E.0.2 對選定的梁類構件,應對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選定的板類構件,應抽取不少于6根縱向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每要鋼筋,應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測量1點。
說明:E.0.1~E.0.2 對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其檢驗范圍主要是鋼筋位置可能顯著影響結構構件承載力和耐久性的構件和部位,如梁、板類構件的縱向受力鋼筋。由懸臂構件上部受力鋼筋移位可能嚴重削弱結構構件的承載力,故更應重視對懸臂構件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
“有代表性的部位”是指該處鋼筋保護層厚度可能對構件承載或耐久性有顯著影響的部位。對梁柱節(jié)點等鋼筋密集產(chǎn)部位,檢驗存在困難,在抽取鋼筋進行檢測時可避開這種部位。
對板類構件,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對大空間結構的板,可先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然后抽查。
E.0.3 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損方法度用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校準。當采用非破損方法檢驗時,所使用的檢測儀器應經(jīng)過計量檢驗,檢測操作應符合相應規(guī)程的規(guī)定。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檢測誤差不應大于1mm。
說明:E.0.3 保護層厚度的檢測,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采用保護層厚度沒定儀器量測,或局部開槽鉆孔測定,但應及時修補。
E.0.4 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縱向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梁類構件為+10mm,-7mm;對板類構件為+8mm,-5mm。
說明:E.0.4 考慮施工擾動等不利因素的影響,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其允許偏差在鋼筋安裝允許偏差的基礎作了適當調整。
E.0.5 對梁類、板類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分別進行驗收。
結構實體鋼筋保護層厚度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全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應判為合格;
2 當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數(shù)量的構件進行檢驗;當按兩次抽樣總數(shù)和計算的合格點率為90%及以上時,鋼筋保護層厚度的檢驗結果仍應判為合格;
3 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中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均不應大于本附錄E.0.4條允許偏差的1.5倍。
說明:E.0.5 本條明確規(guī)定了結構實體檢驗中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合格點率應達到90%及以上。考慮到實際工程中鋼筋保護層厚度可能在某些部位出現(xiàn)較大偏差,以及抽樣檢驗的偶然性,當一次檢測結果的合格點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時,可再次抽樣,并按兩次抽樣總和的檢驗結果進行判定。本條還對抽樣檢驗不合格點最大偏差值作出了限制。 (泰安市華納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上傳)